有25个世居少数民族的云南省把妇幼保健事业列入优先发展的社会事业之一,近10年来在资源投入和政策上给予倾斜,省、地、县三级财政投专款给妇幼卫生部门的60多个保健机构进行危房改造,给100多个妇幼保健机构装备了基本设施,省卫生部门与国际组织合作,至八五期末,共建妇幼国际合作项目县72个。与此同时,近3年来各级财政共投入8025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建设,使乡级建所率和用房达标率都达到70%以上,促进了人口素质的提高和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按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网络同时发展的思路,云南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省、地级医疗保健机构的业务优势,带动起遍及城乡的妇幼保健机构150余个,培训了12600余名女村医和卫生员,还培养了农村接生员24500余人,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65.76%,产前检查率已达64%(均为1996年底的统计数字)。妇女儿童的基本健康得到改善,计划生育的服务能力也不断提高,省计划生育科研所内设有生育调节与少数民族省级重点实验室,计划生育的科技资源大大增加。近年来,各级计生服务组织重点在计划生育与农村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夏 欣)